欺骗的手段很多,但身体的印痕不会说谎。《洗冤集录》有曰:“倘检验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杀两命数命,仇报相循惨何底止。”随着法制与科技的进步,如今的法医工作者,将更好地承担起维护司法公正的重任。
《鉴证实录》《嗜血法医》《识骨寻踪》《逝者之证》……法医题材一直是影视剧的热门选择。剧中主角运用法医学知识,在血腥的罪案现场寻找当事人身体留下的蛛丝马迹,找出真凶,伸张正义。现实环境中的法医探案是否也如此精彩、充满悬疑?对于红卫的法医团队来说,用专业知识还原案件真相,给受害人以尊严,是法医工作最神圣的价值所在。让记者的镜头带您走进神秘之屋,一探法医的日常与不寻常。
镜中花非花,法眼辨真伪
把烟头放进试管送进机器,立马显示出唾液结果――可真正的司法鉴定,远没有影视剧中刻画的这么简单。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的法医徐跃灵君(图左)从小爱好折花、“绘花”,他深知,再现“栩栩如生”,需精工细描,而重现真相,更需法医抽丝剥茧。鉴别真花还是蓄谋炮制的花,是技术,更是关乎生命和尊严的责任,须不枉不纵。去年7月,法医临床实验室正为一名特殊女“病人”做审查:原某,53岁,2013年4月因诈骗罪入狱。同年9月因高血压病被保外就医。某区中心医院的病历显示,截止上周,其临床表现除血压偏高外未见明显异常。根据《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第三条“高血压病Ⅲ期”的规定,判断其所患疾病未能达到保外就医法定条件,建议收监执行。2010年11月,最高检决定在全国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至今,于红卫带队已审查197件,发现违规35件,占总数18%,有效维护了刑罚的执行与公正威严。
于红卫:对话伤痕
三年前,马某与胡某发生争执扭打后,被鉴定为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构成轻伤。次年,胡某认为马某的骨伤非自己所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医审查,马某扭打当日虽有CT显示骨折,但未见相应的眼睑及眶周组织青紫肿胀等外伤,且前后两次CT片均未见内部损伤征象,因此认定马某的本次外伤与骨折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仅属轻微伤。后又得到司法部司鉴科研所第三次鉴定确认,使案件止于公诉,为法院调解提供了有力依据。
法医,是运用法医学原理与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物品或物质进行鉴别并作出鉴定意见的专门人员。他们在经过医学及法医学教育、具备法医学操作技能、获得国家行业资格认定,以及得到国家机关注册聘用后,方可参与诉讼活动,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并提供权威的意见。这些“镜片背后的眼睛”善于冷思考,细心严谨、思维清晰是他们必备的职业素养。
于红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质量负责人、法医室主任、授权签字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评审员。他告诉记者,团队承担的法医学鉴定的范围包括损伤程度、伤残等级、死亡原因、致伤工具与死亡原因推断、伤病死因竞争鉴定。法医出具的报告,在确认政策界限、此罪彼罪和罪重罪轻上作用至关重要。近两年来,法医室每年审查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鉴定案件3000件左右,确保了上海检察系统刑诉案中法医学类鉴定意见证据的可采用性,有效助力办案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