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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精神需求

马克思主义有一个十分著名的命题:“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页。)由于人是社会活动的产物,因此人必然有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人类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时又互相转化。无论如何,人们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总是同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密不可分,总是同一定时期人们的思维、兴趣、习惯联系在一起的。人类的这两种必然的需求,从来都是十分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从来都映现鲜明的民族特征和突出的时代特色,而不具有超越时间、空间的特点。
虽然目前学术界对“什么是精神需求”,尚无定论,但是,回答人的精神需求,既可以从哲学、心理学的角度予以阐释,也可以从伦理学、社会学的角度进行思考。本文所讨论的人的精神需求问题,则是着眼于人同社会的关系。所谓精神需求,是人们因社会环境和条件的影响,对社会生活、社会秩序、社会安全等等有关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所产生的精神方面的强烈要求。精神需求依赖于物质需求,但又有相对的独立性,有时还影响物质需求的动向。因此,它是我们认识社会的发展、变化所必须经常关心的极为重要的社会现象。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目前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人们的精神需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并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因此,从理论上认识人的精神需求,无论是对于人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实现自我完善,还是正确引导人们的精神需求方向,保持社会稳定,或者是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蓬勃开展,都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的差异
心理学家认为,需求即渴望。渴望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因为人有思维,有意识,有主观能动性,因而就产生了渴望。渴望是人类生生不息、世代绵延的原动力。如果没有这种需求,人类就会永远地生活在茹毛饮血的野蛮社会,不能进入到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社会。
人类的渴望经常地表现得十分强烈,只不过因人因时因地表现在不同的方面,物质方面,如生活、工作的条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硬件设施与硬环境;有时表现在精神方面,如爱情、艺术、文学、科学、道德,等等。
无论是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的需求,一方面存在原生性,另一方面存在示范性。譬如,人们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不断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物质生活水平日趋提升,这是原发性的;另一方面,当某一种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处于萌芽状态时,“示范”往往起十分重要的牵引作用。如人类由穴居、巢居进化到室居,由平房到楼房的进化,由人力车到动物拉车,再到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的进化,等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首先享受优越的物质生活的人,就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在精神生活领域也是如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榜样的力量、道德的作用、知识的力量、艺术的魅力,等等。如中国文化经典《论语·阳货》说,做一个完善的人,要做到仁、知、信、直、勇、刚六德同不懈地学习结合起来,这就是从人的精神需求的原发性角度讲的:“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这就是说,“学而不厌”应该是做人的一种内在要求;否则,“六德”就会变成“六弊”。孔子说“假我数年以学《易》”,讲的就是精神需求的示范性。无独有偶,美国现代著名的教育家卡耐基激动地宣称“一本书”解救了他的婚姻生活,“如果我有一百万美元,我会将那本书的版权买下,印它数百万册,免费送给所有的夫妇”(注:[美]戴尔·卡耐基:《美好的人生 快乐的人生》,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版,第371页。),也是从精神需求具有示范性的角度讲的。
无论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有多么巨大的刺激性,在不同的社会阶段,人们对它是有选择的。一般说来,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资料的生产欠发达的条件下,即前资本主义时代,人们对物质需求表现得尤为迫切和强烈。饥饿、严寒、贫困、疾病、灾荒等等,时常威胁着人们的人身安全,因而人们的第一需要当然是物质生活。但是,进入近代社会以后,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巨大进步,社会财富像火山爆发一样从地下迸发出来,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已经有了基本保证,因而日益表现出对精神需求的渴望。这正如西谚所云:“知识就是财富”,“知识就是力量”,“智慧可以驱散魔鬼”。
虽然如此,无论人类对于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显得如何强烈,无论这两种需求对于人类的吸引力是如何的刺激,总之,它们反映在人们身上的各种印记还是有明显的差异的。
首先,物质需求是有限的,而精神需求则是无限的。一方面,物质需求要受物质条件的限制,物质条件总不能无限性地满足人们的需要,因而人们总是有不断创造物质条件的热情;另一方面,物质条件对于人们的需求有一种恒定的有效性,总不能无穷尽或者永远被使用。但是,相对地说,精神需求可以跨越时空,如中华经典书籍、世界名著、戏剧国粹,等等,则总能永恒地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
其次,物质需求具有一次性和间断性,是一种简单需求。而精神需求则具有再生性和传承性,是一种复杂需求。古人说:“温故而知新”,“开卷有益”,“博学勤问”等等,都是对这种复杂的精神需求的深刻描述。当然,如果对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进行评判,一般说来,前者适用于价值标准,后者适用于道德标准。
在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时,认识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差异是前提,满足这两种需求是目的,社会改革是手段和动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分析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精神需求的层次性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人海茫茫,形形色色。人的认识总不会处在同一个层面,因而就会有各不相同的精神需求。人们在获得了基本的物质需求,如食物、饮料、氧气和居所之后,然后就要向精神需求方面发展。譬如,爱情的需要,睡眠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美的需要,发展的需要,等等。人们对这些需要的谋求和获得,总是有先有后、有急有缓、有深有浅、有多有少的。精神需求如果可以一蹴而就,如果可以千篇一律,那么,人类社会就未免过于机械和僵化了,也就谈不上主观能动性和生动活泼。这就意味着,人们的精神需求是有层次的。
人们的精神需求表现为层次性,这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这种社会存在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
首先是个人的身体素质与禀赋。残疾人因为自身条件的限制,相对于一般人来说,其精神需求要特别一些。例如,身残志坚的青年楷模张海迪,少年时代就曾企望当一名芭蕾舞演员,但是,她以后只能做她身体条件许可的梦,如学医,写作,翻译,画画,唱歌,等等(注:参见刘县书、潘燕编著《知识改变命运》,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61~66页。)。这就是说,残疾人比一般人获得精神需求要更复杂一些,更艰难一些。而个人禀赋的差异,譬如对某种精神领域的活动更为敏感和易于接受、理解,因而追求它也更为炽烈。人有成长、发展、利用潜力的心理需要,因个性而异,决定其精神需求的广度与程度。一般说来,如心理学家所言,一个人能够成为什么,他就必须成为什么。人们朝着既定方向努力,在实现精神需求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一些在精神需求方面显得特别的人,都存在相当明显的天赋因素。
其次是具体的社会制度,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对于人们的精神需求都不会袖手旁观。客观地看,一定社会的法律体系、管理制度、行政约束、道德风尚、价值观念,对于人们的精神需求都有程度不等的制约作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不能允许存在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的精神需求。例如,中国以及世界各国对于各种邪教的有力打击,就是证明。当然,历史形成的文化传统和民族文化心理结构,民族差异,城乡差别等等,都是造成精神需求差异的重要因素。
再次是人们的社会角色,这一点是十分突出的。一般说来,性别与年龄差异,幼、青、中、老各个年龄段的人,对于精神需求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因社会分工所选择的各种职业,如工人、农民、教师、医生、厂长、经理、公务员、军人,等等,各有不同的精神需求。譬如在尊重需求上,自尊包括对获得信心、能力、本质、成就、独立和自由等需求,被尊重包括威望、承认、接受、关心、地位、名誉和赏识等,显然,一些有挑战性的职业对此有更强烈的需求。我们通常说厂长、经理、知识分子(如医护人员、教师、科学工作者等)更需要成就感,军人、公务员更需要荣誉感,工人、农民更需要安定感,就是如此。
由以上因素决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精神需求就表现为以下几个层次:
一是精神满足层次。即满足基本的精神需求,也就是人们成为社会成员或个体角色所必备的精神需求,如爱情、友谊、自尊与被尊重、归属感等等。这是一个覆盖整体的全层次。
二是精神消费层次。即满足自我实现与价值认同的精神需求,这是对社会成员性格特征与个体角色的心理和精神的完善。如通过广播、电视、书籍、音乐、因特网等等获得知识与情感充实,它带有明显的商业特征,即需要一定的财力和物力基础。这是一个覆盖多数的亚层次。
三是精神愉悦层次。即满足人们对生命、生活、人生价值认同的精神需求。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是为理想、信念、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人类的终极关怀而产生和获得的精神需求,如学者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英雄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真善美标准,等等。它只是覆盖少数人的精英层次。认识精神需求的层次性,对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明确个人的精神需求并予以恰当定位,很有指导意义。
精神需求需要引导
精神需求既是一定时代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反映和产物,又是一种不系统的没有规则的精神现象。因为精神需求属于社会心理的范畴,它既是社会意识的表现,又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意识,虽然它直接同人们的日常生活发生联系,但它是一种不系统的、不确定的、自发的反映形式。由于精神需求是对社会存在进行的比较直接的反映,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对物质经济关系、人们生存的社会条件的经验式反映,其中交织着理性因素和感性的、情感的因素,并以感性的东西为主,因而它还不具备自觉的理性形式。因此,精神需求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有两种形式:一是向社会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转化,被社会意识形成所加工和吸收,成为支配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的精神力量;二是向非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转化,被它所融会,成为对抗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及物质存在的精神力量。总之,任何一种社会条件下的精神需求,都有两面性:一种是积极向上的,一种是消极有害的;而任何一种社会存在形式,总是注意观察并及时分析人们的精神需求的动态,适时地引导它向有利方向发展。
首先,人们的精神需求是同个人塑造联系在一起的。围绕着个人安全、爱与归属感的需要、个体价值的确认、尊重的实现、对美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如自我满足、轻松、乐观、正义、真、善、美等等范畴)展开,是同社会条件下的个人塑造联系在一起的。一是因为这种精神需求是来自于自身,二是因为它有明确的目标性。一旦这种精神需求获得或得到满足,就足以改变个体状态。但是,这种精神需求的确立,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很多时候是盲目的,超越自身条件,超越现实条件,超前或滞后;在很多时候是消极的,甚至是有害的,即在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时,妨碍甚至损害了别人的精神需求,有的则对于自身的健全和发展本身是有害的,甚至是致命的,如吸毒,嫖娼,赌博,追求疯狂,等等。由此可见,对于围绕个人发展的精神需求也有一个引导和矫正的问题。
其次,人们的精神需求是同社会塑造联系在一起的。合理的、正常的、健康的精神需求同社会塑造、同人们建设美好社会的愿望和实践是一致的,是符合社会利益的。但是,消极的、有害的精神需求,则同社会塑造、同社会利益是背反的。因此,从社会塑造、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等等角度和层面上讲,对于人们的精神需求也有一个引导的问题。对于积极的精神需求予以引导,发挥其最大的积极作用,对社会进步起更大作用;对于反面的精神需求予以限制、反对,并朝积极方面引导,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加快社会发展进程。
对人的精神需求予以终极关怀和积极引导,有重要意义。从个人塑造角度说,有利于维护人的正常生活及普适性的道德价值原则,如人道与人性;有利于维护人们所寄托的、至可珍贵的社会理想与价值观念,造就伟大的精神力量,如邓小平总结历史时所指出的:“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共产主义信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从社会塑造的角度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公平、 公正、正义、真、善、美等等道德价值体系;有利于维护社会进步的步履,使社会进程不至于因精神需求陷入误区而中断,甚至发生逆转或倒退。
如果人的精神需求不受到社会主体价值体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怀和引导,如果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精神需求得不到充分发挥,那么,人们的精神需求就会陷入无序状态,一切消极的、反面的,甚至是反动的东西就会趁机而入,造成社会危害。“法轮功”事件的教训太深刻了!“法轮功”利用一些老年人对延年益寿的需求,对集体与社会归属感的认同,对尊重与交往的需求,利用一些年轻人对求知的需求,对好奇的需求,对健身的需求,对未来的需求,裹胁群众,妖言惑众,危害社会安全。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一些骗子利用人们对诸如健康、名誉、荣誉、金钱、美色、财富、地位等等精神需求,使出各种各样的骗计,诱人上当,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执政党及其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担负起维护社会主体价值体系和社会行为规范的重任,经常而适时地引导人们的精神需求。
由于引导人们的精神需求是建构美好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安全、确保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正确而积极、适时而有序地引导人们的精神需求,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此一定要有清醒认识,既不可小觑,也不可有丝毫的松懈。
追求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因为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
人为理想而活着。社会总是按法则而进化。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建设高度文明、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的理想;美好的社会继承了资本主义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及其文明成果,最后又比历史上的一切社会开矿都不知要优越多少倍,这就是社会历史法则。无论用怎样的标准来衡量社会进步的程度,都离不开“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这个总的尺度。可见,我们建构美好社会的理想目标是同人们的精神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说,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
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成为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这是社会进化的结果。在旧时代,贫富差别、阶级差别成为人们追求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的鸿沟。被剥削者是剥削者的奴隶,一部分人成为金钱的奴隶,人性被严重扭曲。社会文明的有限进步,决定了人们尽管会经常产生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但是也不能得到满足。随着阶级对立的消灭,贫富差别的消灭,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进步,人们在竭力满足其物质需求的同时,精神需求也极大地得到实现。随着个性得到充分张扬,人道、真、善、美等等价值原则被普遍确立和认同,社会文明程度迅速提升,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日益成为一种社会价值取向和标尺。
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成为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还因为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虽然我们还只是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能用理想社会的标准进行衡量与要求,但是,毕竟我们的目标是符合理想的原则,并且是科学的,何况我们正在通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来不断接近它。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所确立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就意味着,鼓励并努力实现人们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因而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而紧迫的内容。
承认并满足人们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有赖于两个方面:
一是负责的、科学的社会行为。这主要是指执政党及其政府的作用。“一切为了人”,“人是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又是终结点”,这是承认并满足人的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基石。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社会管理者要经常地科学观察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并切实规划满足这些精神需求的渠道和手段。它包括:社会理想、信念的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科学方法论的提倡,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的不断完善,对人的精神满足的普遍认同,精神消费与精神愉悦渠道的畅通,各种类别文化如都市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俗文化、雅文化、大众文化、精英文化等等的健康发展。总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个主旋律,在丰富多彩的全民性精神文化活动中得到全面而深刻的体现。
二是健康的、文明的个人行为。这主要是从个体的人的精神需求方式、内容上讲的。“我是一个公民,我担负着社会责任与义务”,“我具有社会觉悟,建设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就是我的使命”,这是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受到普遍尊重并得到实现的基石。由于社会行为只是每个人的精神需求得到实现的外壳和条件,而每个现实的人才是真正真实的社会主体,因此,不断地提高人的自身素质,极其重要。如果放松了提高人的素质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不敢保证再不会发生“个人迷信”那样的悲剧,也不敢保证再不会出现“法轮功”那样的事件。提高人的素质,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按照现代文明社会基本要求设计自己,发展自己,学习,学习,再学习,思考,思考,再思考。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总之,追求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首先必须确认合理而健康的精神需求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这一价值尺度。它对于做好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引导和满足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