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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派”这个称呼的使用,最早可追溯到宗教改革时期,并于上个世纪40年代开始被广泛使用,直到如今仍有许多基督徒和教会自称“福音派”。
然而,“福音派”的含义具体是什么,一直没有具体的界定。日前,美国福音派协会和生命之路研究机构经过两年时间,共同推出一个关于福音派基督徒的标准定义。
该定义指出,一个基督徒必须真实赞同以下4项基本声明,才能被认为是福音派:
我相信圣经是最高权威。
对我个人来说,鼓励非基督徒迎接耶稣基督为救主非常重要。
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唯一能除去我罪的刑罚的祭物。
相信独有耶稣基督才是救主的人才能得到神永远拯救的礼物。
不过,生命之路研究机构强调,并非只有福音派才承认这4项声明。不过,这4个声明能够帮助识别一个具有福音派信念的人;而且,这4个问题可以可靠区分那些不同意福音派信仰的人。
颇有意义的是,生命之路发现,自称为福音派的新教徒中只有59%同意这4项声明;还有一些人持有福音派信念,但是却不认为自己是福音派。
这4项声明更强调信念,而不是行为。生命之路研究机构主席称,“有些人活出福音派的思想,但不认为自己是福音派。相反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