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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院决定每年进行一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比例

  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0%,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二、评选程序

  1.填写推荐表。按照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标准和学生答辩情况,指导教师提出推荐意见;

  2.各系评选。系评选小组按照优秀设计(论文)评选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写出评审意见;

  3.将参评学生推荐表、学生设计(论文) 光盘一份及其他有关资料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毕两周内,送交实验中心;

  4.实践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选出院级优秀设计(论文);

  5.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正式公布“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并将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成册。

  三、评选标准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2.能较好地提出论文论证方案,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论文撰写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用语规范,符合规范化要求

  4.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论文的观点和方法具有创新性,答辩表现出色。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向获奖学生颁发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证书;

  2.向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颁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