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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

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开始了互联网化的探索与实践.2015年,我国互联网保费收入达2 234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69倍,在总保费收入中的所占比例从2011年的0.2%上升到2015年的9.2%,预计2016年仍将保持高速增长.互联网保险日益成为众多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主攻方向之一,市场上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在满足多样化保障需求的同时,也存在创新层次较低、产品开发不规范、风险防控较薄弱等问题.如何构建系统化的产品创新体系,开发更契合市场需求的互联网保险产品,成为十三五期间保险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课题.

1 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

2015年以来,在互联网+战略驱动下,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已突破2 000亿元.从供给侧来看,易观智库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全行业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各类机构已经超过120家,较2014年大幅提升,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容.保监会增发互联网保险牌照,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迅速增至5家,众安保险、泰康在线、百安保险、易安保险、安心保险等相继成立,并推出了云计算保险、数据安全险、癌情预报险、保车险、小米盗刷险等一批互联网保险创新产品.从需求侧来看,根据易观智库数据统计,80后90后的年轻人成为网络消费主力,互联网保险购买意愿已经达到20.2%;而线下传统用户的增长仅为4.7%.互联网保险从被动销售的产品转化为主动需求金融品类,已成大势所趋.

互联网保险作为新生事物,在迅猛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经营模式多样,但缺乏完善的体系,诸多新的保险产品,如意外怀孕险、客车摇号险、中秋赏月险等层出不穷,但这些保险创新产品,大多黯然退场.

二是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新技术不断发展,但这些技术与方法在互联网保险产品开发中的应用深度还不够,导致大部分产品停留在渠道创新、场景创新的阶段,还没有实现商业模式创新与全流程线上闭环操作.

三是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互联网保险行业准入、运作、退出等市场机制不成熟,同时,用户数据公开,面临较大的信息安全风险隐患.针对上述问题,一些学者开展了相关研究,如李琼等认为在创新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时可能存在定价风险,因此要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明确互联网保险的产品服务定位.曹云波等以众安在线为例,分析了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机遇与挑战,指出在大数据时代要坚持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刘仕冬通过分析互联网保险产品适销性,提出了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产品碎片化、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发个性化产品等产品开发策略.由此可见,已有研究大多局限于对互联网保险产品开发的案例分析或某一方面的探讨,缺乏对产品创新路径、层次与方法的系统研究.

2 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四重境界

互联网保险的本质仍然是保险,同样具备保险产品风险保障与管理的核心功能,但在渠道、场景、商业模式等方面实现了创新,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新技术,满足了投保人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笔者根据各类互联网保险产品体现的互联网+保险结合的深度,研究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四重境界,具体分析新产品研发中循序渐进的四个层次,以指导产品创新实践.2.1 渠道创新将传统的线下销售改为线上销售,改造传统产品或者开发适合互联网渠道销售的新产品,是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第一重境界.在此基础上,互联网保险必须力求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单变更、续期缴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即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的互联网化.2015年7月22日保监会出台的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即主要从互联网销售渠道的角度,规范了互联网保险.该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2.2 场景创新

场景化是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重要特征之一,互联网新的生态环境为保险公司产品设计提供了新颖的场景和丰富的标的.通过场景创新推出互联网保险产品,特别适合互联网企业电商网站模式.在该模式下,以B2C、O2O电商平台为主的场景嵌入式渠道,能够借用互联网交易场景关联销售各种保险产品,实现以场景化和定制化为主要特征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第二重境界.互联网企业、电商网站潜在用户更加多元,除消费用户外也覆盖平台商家,目前购物送保险逐渐成电商标配,对于电商平台商家而言是一种低成本营销方式.退货运费险已成为淘宝的标志性产品,该产品和淘宝电商交易牢牢绑定,以其高性价比、高使用率受到消费者喜爱,2015年11月11日双11购物节当天,淘宝及天猫平台上共计3.08亿个包裹购买了退运险,较去年同期增长70%.淘宝还针对特定人群、特定场景等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创新产品,如单身人群春运高温中秋节庆等主题产品.此外,随着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场景的增加,保险公司可根据基础引流+场景嵌入原理,与可穿戴设备商合作,在设备连接的APP端中嵌入保险服务,推出基于个体风险定量的健康险产品,采集用户健康运动数据,实现精准化定价和营销.中国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一款重疾险,通过各种穿戴设备记录天天慢跑数据再上传微信即可生成积分,积分则可转化成保费优惠.

3 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设计的建议

结合上述产品创新体系与层次的分析,现阶段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首先应当立足标准化个险产品的互联网化,因为此类产品最适合网上直销;其次要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保险产品设计中的应用,积极开发动态定价的跨界创新产品;第三要积极开发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和投资理财类互联网保险产品,为客户创造新需求;最后要强化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中的风险防控,做好产品设计团队建设.

3.1 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个险产品

包括人身意外险、旅游险、健康险、车险在内的标准化个险产品保险条款通俗易懂、保单标准化程度高,且保费低廉、无需核保或能够网络自动核保,与传统营销渠道没有明显冲突,因此适宜网上直销,应该成为互联网保险渠道创新,实现售前、售中、售后全程互联网化的主打产品.2016年一季度,全国人身险公司互联网销售渠道实现保费收入92.99亿元,同比增长554.86%.

为了进一步完善此类产品,一方面可以拓宽保障范围.以旅游险为例,国内旅游险的营销产品多半采用与航空公司的机票捆绑营销的模式,然而在欧美国家,旅游险则更为多样化.比如,申请申根签证时必须购买的旅游险能够保障整个旅途的安全,不仅包括航班延时、取消,更包括旅途中东西被盗、丢失等多种情况,有些甚至还会包括申请签证失败的保险条款.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另一方面,可以开发创新产品,满足客户潜在需求.例如:随着饲养宠物、健身人群的增加,可以探索推出网络宠物保险、健身险等.另外,一些创新的财产险还可以通过网上询价和后续上门服务的方式加以推广.

3.2 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保险产品交易中的应用

区块链起源于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是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对于互联网保险产品交易来说,区块链技术通过全网总账广播和竞争式记账机制,使保险公司能够在实现身份认证的基础上,授权数据管理功能,使得投保人能管理自己的保险产品,构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更直接和透明的商业关系.这种由于技术所带来的信息优势将会大大降低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交易成本.

可以预见,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对于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将会起到革新作用.假设投保人拥有一个安全的、全球可用的区块链个人存储区域,那么被保险人的健康记录和驾车记录对于保险人来说会变得透明可靠,从而投保人能获得费率更公平的寿险或车险.

不仅如此,区块链技术使得一部分风险群体构建自身的风险池成为可能.通过区块链技术促进不同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交流,互联网众筹保险的发展也会更进一步.